1.罐体表面纵向素线直线度,在1m范围内不大于5mm,全长范围内额定容量不大于12m3的罐体,不大于12mm;大于12m3的罐体,不大于15mm。
2.组装对接时,相邻筒节的纵焊缝之间的距离或封头焊缝的端点与相邻筒节纵焊缝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00mm。
3.罐体的焊接和补焊,应符合JB/T4735的规定。
4.罐体内外表面应无裂纹、明显划痕或腐蚀凹坑等损伤缺陷,修磨处的深度不应超过所用材料厚度的负偏差值。
5.金属罐体壁厚要求
1)采用碳素钢和不锈耐酸钢制造的罐体,其最小壁厚应符合下表所列规定。
碳素钢和不锈耐酸钢罐体最小壁厚
罐体设计容量/m3 |
额定容量/m3 |
最小壁厚/mm |
其中腐蚀附加量1)/mm |
<11 |
<9.6 |
4 |
1 |
11~24 |
9.6~22 |
5 |
1 |
24~30 |
22~28 |
6 |
1 |
1)腐蚀附加量:由三部分组成,即钢板(管)负偏差、腐蚀裕度1)、加工减薄量。 2)腐蚀裕度:根据工作液体对部件材料的腐蚀速度和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而定。 |
2)采用铝和铝合金制造的防腐罐体,其最小壁厚为5mm。
6.罐体标志
1)罐体必须沿罐体水平中心线四周喷刷一条表示运输液体种类的环形油漆色带,色带览度为150mm,7m3以下的罐体为120mm。
2)所载非易燃液体的罐体必须在罐体两侧色带中央处喷刷所载液体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尺寸为450mm×450mm,标志应符合GB190的规定;所载易燃液体的罐仰必须在色带中央部位(此处色带留空)喷写“严禁烟火”字样,字型高×宽为450mm×450mm,字间距为400mm,后封头应喷写与车辆相同的放大的车辆牌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