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先生拥有一台名牌轿车,一日汽车发生故障,冯先生到该品牌的4s店修理花费3万多元。几日后,冯先生按照约定时间到店里提车,验车检查时发现居然有部分零件没有更换,还有一些更换的是旧零件。经过工商部门调查认定,该4s店已经构成欺诈行为,经调解,该店对有问题的零件进行了双倍赔偿并承诺了保修期限。
12315提示偷梁换柱、以旧换新是一些不法商家常用的伎俩,不仅使消费权益遭到了侵害,还可能带来安全隐患。消费者在维修汽车时,一是要让维修店开具详细的维修单据,标清维修日期,使用零件的型号、价格等信息;二是对贵重的部件最好能现场监督维修工拆包、安装;三是在修后验车时仔细检查,最好能与对车比较熟悉、有经验的朋友一同前去,以防被骗。
热点二:小病大医
徐女士对自己的汽车非常爱护,刚买不久就到4s店进行第二次保养。工作人员为她开出保养零配件的清单,其中包括建议更换空气滤清器和更换汽油滤清器,徐女士签字同意更换并按照清单付费。后来,徐女士在翻看汽车说明书时无意中发现,汽车使用说明中写着:汽车行驶每15000公里对空气滤清器更换,每3年或4万公里更换一次汽油滤清器。而自己的汽车在保养时行驶里程仅为7539公里,并不需要更换空气滤清器和汽油滤清器。
12315提示汽车检修时捏造病症,将小病说成大病,或者提前要求车主更换零部件赚取维修费是汽车维修的常见陷阱。本案由于徐女士在进行车辆保养时是自愿购买并签字,商家并不承担相应责任。建议消费者买车之后不要让说明书成为“摆设”,应该详细阅读说明书上的条款项目。另外要注意,汽车维修店推荐的并不一定合理,建议消费者在维修保养时也“货比三家”,仔细斟酌。
热点三:质量问题玩太极
王先生的新车在踩离合器时会发出声响。王先生找到4s店,工作人员经过检查也发现该车确实有此问题,随即更换了相关零件。但更换后毛病仍然没有解决。王先生对车的安全性非常担心,再次找到4s店,工作人员联系厂家后告知王先生这不属于质量问题,所以不能负责。本案经过辖区工商所的调解,双方意见达成一致,4s店负责对该车继续进行修理并保证正常使用。
12315提示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来统一规范汽车的退换货或保修期限,各大汽车厂商在汽车及零部件更换维修等方面的规定也不尽相同。提醒消费者,对于汽车及零部件是否有质量问题如果和商家发生争议,可以选择到其他有鉴定资质的行政部门做产品质量检测。还要注意汽车各种零部件的保修期限,在更换零件时,要让商家开具相关维修证明并记录好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