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清障服务,是指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单位,在对故障车辆、事故车辆实施救援服务时,向被服务方所收取的费用。
按照最新编制,并于即日起实施的“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和管理通知”,我市境内的高速公路都将遵照这一标准,分清障救援、吊车作业两个标准,对照不同车型,救援服务时间、地点以及出动车辆标准计算收费。
清障服务 起步价最低300元
在新编制实施的这一标准中,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标准,设置了一个起步价,即每次服务计费的基准价,清障救援服务的起步价里程为10公里以内。
按照一类汽车(2吨及以下或7座及以下客、货车)收费标准,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标准是,起步价以内,收费为300元,以后每增加1公里,加收15元,不足1公里的按1公里算。
比如,小轿车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需要找拖车,拖行距离是12公里,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你需要支付的费用=10公里起步价300元+超出起步里程每公里单价15元×2公里,总额为330元。
隧道里或夜间加收费
收费标准还列出五种特殊情况。在特殊情况下作业,清障服务单位可以按照相应的标准加收服务费。
遇特殊情况下作业,在收费总额的基础上按以下比例加成。如,夜间作业(18时至次日6时)加收10%,危险货物车辆加收20%,隧道内作业加收20%,拖拽交通事故车辆加收30%,每次因特殊情况累计加收比例不超过50%。
拖车来了不拖付一半
如果你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你已请求救援,清障车到达现场,却因你自己的一些原因取消清障服务,服务单位可按相应车型基价标准50%收取空驶费。如,一辆私家小轿车,若车主取消清障服务,就需要支付150元的空驶费。由于车主故意隐瞒实际装载吨位,造成二次出动清障车,车主应承担空驶车辆相应车型基价标准50%的空驶费。
在一些清障救援行动中,服务单位出动的车辆可能是吊运一体化的清障车,这时,在计费时只能按照清障车标准收取。
吊车服务 最低起步价750元
按照标准,高速公路吊车作业最低的起步价,也就是基价为750元。
以一类车型为例,吊车出车距离在30公里以内、作业2小时以内,支付服务费即为750元。而后,服务时间每增加1小时加收20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出车里程,每增加1公里加收5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
比如,一辆事故私家小轿车,请吊车来作业,出车服务里程为35公里,服务时间3小时。不考虑特殊情况,车主需支付的服务费=起步价750元+超过起步价服务时间1小时×200元+超过起步价计费里程5公里×5元,总额为975元。
累计加收不超过50%
高速公路吊车作业,作业时间是从事故现场实际吊装时间开始计算。
特殊情况下作业,在收费总额的基础上按以下比例加收:夜间作业(18时至次日6时)加收10%,危险货物车辆加收20%,隧道内作业加收20%,吊装交通事故车辆加收30%,每次因特殊情况累计加收比例不超过50%。
请求吊车作业,吊车已到达现场,因车主原因取消作业时,按相应车型基价标准的50%收取空驶费。车主故意隐瞒实际装载吨位,造成二次出动吊车的,车主应承担空驶车辆相应车型基价标准50%的空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