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制定新的专用汽车排放标准
按照国家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我国将分别从2010年1月1日和2010年7月1日开始实施重型汽车和轻型汽车国Ⅳ排放标准。与国Ⅲ排放标准相比,国Ⅳ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单车污染物排放降低了50%;重型汽车单车气体排放降低了30%左右,颗粒物排放降低了80%以上。
专用汽车、机动车汽车国Ⅳ排放标准实施在即,但是业内人士对国Ⅳ标准能否按期顺利实施存在疑虑,主要担心包括燃油硫含量水平是否满足尾气后处理装置的使用要求;相关后处理产品的生产准备是否充分;油品质量及供应情况;尿素基础设施建设和供应问题等。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机动车污染防治委员会开展了《机动车国Ⅳ排放标准实施前准备状况调研与建议》研究,以掌握国内整车、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燃油喷射系统、涡轮增压系统等关键零部件行业、油品、尿素等配套行业的准备情况,以及相关产品的产能保障和产品在当前油品情况下的适应性,并提出了国Ⅳ排放标准的实施日期建议以及保障措施,为相关政府部门实施国Ⅳ排放标准提供参考。我国国Ⅳ排放标准重型柴油机产品以及尾气后处理装置技术已基本成熟,轻型、重型汽油车生产企业、燃油喷射系统及尾气后处理系统等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的产品、技术和产能也能够满足市场需求。但轻型柴油车和尾气后处理装置生产企业对国Ⅳ产品的准备尚不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