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外贸公司、经销公司、公司内部销售人员
由于商品检疫从严管理,并且即将下达对汽车行业的整顿规范条例,国二车辆及非公告车辆日后在商检过程中将不予通过,今后请各位在初期与客户洽谈的时候推荐公司国三公告产品,方便正常顺利出口。
另,为方便大家整理商检资料,特附上经更新和完善的商检信息表。
商检资料:
1, 代理报检委托书
2, 符合性声明
3, 外贸销售合同
4, 装箱单
5, 商业发票
6, 车辆 ccc (若无 ccc ,可用车辆行驶试验报告代替)
7, 出厂检测报告
8, 底盘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9, 整车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10, 若车型为油罐车,则需罐体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11, 若车型为自卸车,牵引车,运油车,厢式车等,则需出口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2, 若出口属于对外承包工程性质,则需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复印件。
注意事项:
一, 若由我公司出口,以上全部商检资料由销售员,销售经理自己准备。
二, 若由外贸公司出口,委托我公司代办商检,则以上第 1 项,第 3 、 4 、 5 项,第 11 项,第 12 项由外贸公司准备,并邮寄盖章后的原件到我公司。
湖北江南专用特种汽车有限公司厂部宣